第一条 为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广泛吸纳优秀高层次人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 人才引进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德技双馨、保证质量。
第四条 引进人才的对象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
(1)应届博士研究生;
(2)应届硕士研究生;
(3)列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等全国重点院校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成熟人才:
(1)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已取得本单位急需的执(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三年以上相同岗位工作经验,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符合拟任现岗(职)位的条件和需求;
(3)年龄在45岁及以下。
第五条 引进人才的形式
(1)所需人才可采取录用等方式加以引进和聘用。
(2)高级人才可按照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项目或承担研究课题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第六条 人才引进的基本途径
1、市场猎取;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校园招聘。
第七条 人才引进的程序
1、高级人才:
(1)被引进者如实向公司人事主管部门提供本人有关材料,包括简历、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家庭情况、工作要求和设想、本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2)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拟引进的人才进行面试;
(3)公司人事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引进目标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
(4)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由公司人事主管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人才,按高级人才引进之规定执行。
3、校园招聘人才:
(1)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明确毕业生需求数量、专业、院校、性别及工作岗位意向;
(2)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参加上级集中组织及各相关院校举办的校园招聘会,对学生进行面试和考察,查阅本人有关材料,包括简历、学习成绩、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家庭情况、工作要求和设想、本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3)公司人事主管部门提出录用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查后,董事会研究决定,报董事长审定;
(4)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公司人事主管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由公司人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